定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,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,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。
一是多方筹措资金。在足额安排本级资金的基础上,与定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沟通配合,加大跑部进厅力度,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538万元,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财力保障。
二是强化资金规范管理。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,坚持拨前严格审核,拨后跟踪监督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,防止截留、挪用现象发生。
三是及时足额拨付资金。按照再就业工作进度,及时足额将补贴款拨付到位,支持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。到9月底,定州市财政拨付就业再就业补贴资金377.8万元,为2080名“4050”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补贴、发放了岗位补贴、进行了再就业技能培训,加强失业人员档案管理,促进了和谐定州建设。